工傷意外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那么,如何辦理成都市工傷意外保險?辦理工傷意外保險需要經過哪些程序和步驟?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工傷意外保險辦理的流程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備案:
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應在3日內向醫療保險局提交工傷快報。
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診斷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工傷認定: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并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職工對結論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勞動能力鑒定:
用人單位或傷殘職工在工傷醫療期滿后向勞動保障局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在體檢后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并在10日內將結論送達用人單位。
工傷待遇申請:
用人單位持《工傷認定結論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傷殘待遇審批表、工傷醫療費、病歷、費用明細帳及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到醫療保險局填寫相關表格、核定工傷保險待遇和費用。因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方責任責任的工傷還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法院判決書原件,以及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工傷待遇審核撥付:
醫保局核定工傷待遇后(傷殘津貼、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單位按月報表),單位出具非經營收據進行撥付。